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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五期裁判评议工作。本期共评议15个判例,来自近期的中超和中乙联赛中相关俱乐部的申诉。其中针对上海海港两次申诉,认为裁判漏判两粒点球,评议组认为裁判员的两次决定均正确,铜梁龙球员均未犯规。
本期评议会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邀请了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评议结论如下:
判例二:中超联赛第7轮,上海海港VS重庆铜梁龙。比赛第72分钟,上海海港17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重庆铜梁龙33号队员接触后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VAR未介入。
上海海港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犯规,应判罚球点球。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一致认为:双方队员争抢球机会基本均等,脚部接触力度不足以构成犯规。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正确。VAR未介入正确。
判例三:中超联赛第7轮,上海海港VS重庆铜梁龙。比赛第90+3分钟,上海海港22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与重庆铜梁龙17号队员接触后倒地。裁判员未判罚犯规。VAR未介入。
上海海港俱乐部申诉意见认为:对方17号队员推人犯规,应判罚球点球。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成员得出多数意见,并经国际足联裁判讲师确认,认定评议结论如下:守方队员仅将手搭在攻方球员背部,不存在推搡动作,接触程度轻微、不构成实质性冲撞,因此不属于犯规。裁判员未判罚犯规正确。VAR未介入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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